【反送中】警拘11人涉暴動等罪行曾施放逾150枚催淚彈 盧偉聰:行動時用低殺傷力裝備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6/13 18:09

最後更新: 2019/06/1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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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11人涉暴動等罪行,警曾施放150催淚彈較佔中時多逾7成。

「反送中」《逃犯條例》修訂爭議持續,惟政府仍堅持恢復二讀辯論,觸發612罷工罷課罷市行動,引致警民激烈衝突,81人受傷送院,其中7人仍在律敦治及瑪麗醫院留醫,情況穩定。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昨日(12日)警方曾施放逾150枚催淚彈、數枚橡膠子彈及約20枚布袋彈,其中施放的催淚彈較2014年佔中時施放87枚催淚彈多出逾7成。

盧偉聰又指,共拘捕11人涉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及跟暴動相關罪行;據了解,10男1女被捕者年齡介乎20至57歲;被問及警方是否派員到醫院拉人?他初時稱,有多少人在醫院被捕並無資料,其後再被追問時才承認,醫院「有啲拘捕行動」,但並無組織警員去醫院搜查,警員亦不會專登去醫院干擾傷者接受治療,只是知有人涉暴動或其他罪才會行動。

盧偉聰說:「我明白有一些人會覺得我們在醫院內找暴徒或示威者好像......好像......對不起,我未能找到適當字眼(I understand some people will feel that we are locating rioters or protesters inside hospital seems very......ar......ar......seems very ar......sorry,i can't find the right word.)」

但他強調,在警方的調查角度而言,如接到有刑事情報、有證據或合理懷疑指有人犯罪,不論在哪裡都可以採取拘捕行動,如黑社會成員在醫院,難道我們要等他出院才拘捕?我們一定無壞意圖,只是履行我們的職責(absolutely no bad intention to cause trouble to anyone,we just are doing our duty)。

他又稱,警方使用布袋彈、橡膠彈等已是低殺傷力武器,外國暴動、暴亂場面亦常用,如制止有人遠距離擲磚等;至於會否使用實彈對付示威者?盧偉聰稱問題太空泛,又指「如有擲汽油彈、土製炸彈,我唔可以咁講......噚日都好勁,我都好多年無見過咁的環境,我哋就會用呢一類型」,他強調,警方一定保證會克制,不會亂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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