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修例初心彰顯公義完善法制 林鄭:並非中央命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6/15 17:33

最後更新: 2019/06/1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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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強調,修例的初心、以及暫緩修例的決定,均並非中央命令。(梁偉榮攝)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5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工作,對於不少市民質疑修例是中央的意旨、暫緩修例亦是中央的命運,林鄭月娥澄清,修例的工作是港府主動提出並進行,修例的初心是處理台灣殺人案彰顯公義、以及盡力完善香港法制,獲中央理解及支持,而暫緩修例決定是她作出的,並非中央命令,但她拒絕回應有否與中央官員會面。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被多番問到暫緩修例的決定,有沒有與中央領導人溝通,以及有否感到拖累中央。林鄭月娥強調,暫緩修例決定並非中央的命令,表示修例工作是特區政府主動和自發去做,過程由特區政府主導,而中央理解香港情況與內地不同:

希望唔會再有任何揣測係一個中央命令,等於最初做呢個逃犯條例,唔係一個中央指示!

她強調,過去兩日聽到大量意見,是由她自己作決定後通知中央,中央一如既往繼續「理解、尊重及支持」特區政府。她形容,決定是艱難的,因暫緩修例後,短期內將難以實現改善法制的初心。

有記者問及,特首由中央委任就只聆聽中央指示,林鄭月娥表示,這不符合《基本法》,因特首是雙重問責,既對中央問責、亦向市民問責,特首或特區政府均要嚴格依從憲法要求和守法。

被問到是否曾經與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會面,她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作為行政長官,「日日見好多人」,她有自己的行程,不能評論任何非公開的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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