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殘廁內非禮17歲男生 設計師否認非禮作供稱只是向事主試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6/18 17:19

最後更新: 2019/06/1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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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於殘廁內非禮17歲男生 設計師否認非禮作供稱只是向事主試探

31歲設計師涉於商場非禮17歲男生,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被告今自辯稱,他在兩所殘廁內對事主小腿、大腿及陽具按摩,事主均沒有反抗,被告遂企圖試探事主是否願意作進一步親密行為。未料事主於第二所殘廁突然作出激烈反抗,因此暫停有關行為及離開現場。案件將於明天作結案陳詞。

被告陳家駿(31歲),報稱形象設計及活動策劃員,被控2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月16日,在葵涌某商場傷殘廁所非禮男子X(17歲)。

被告今作供時自揭是同性戀者,當日晚飯後因商場殘廁沒有鎖上而誤撞進去,目睹事主X及其朋友Y面對面坐在廁所板上作出親密行為,故認為X及Y為同性戀者,希望對其作出試探。被告進入廁所後朋友Y迅速離開,留下X與被告獨處。

被告一直與X傾談,話題環繞家庭、朋友、考試壓力等,並為他脫去內外褲子,慢慢從小腿按摩到大腿,最後到X陽具。被告供稱X一直沒有言語或動作上的反抗,被按摩時的十幾分鐘表現放鬆,即使X電話響了6、7次也只掛線作罷。

被告續稱後來到後樓梯吸煙,而他到另一殘廁時X一直主動跟隨在後,並非如X作供時所稱遭被告強行要求下前進。被告供稱,他在第二所殘廁替X按摩約4、5分鐘後,X突然發惡,將他推倒在地上,並稱「你知唔知你咁樣我可以報警吿你性騷擾架」。被告發現X之取態後向他稱「對唔住」,然後離開。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一直強調自己認為X是同性戀者,於兩間殘廁內企圖試探X是否願意作進一步性行為例如手淫、口交等,並稱以行為去試探為同性戀圈子常用手法。被告不斷強調自己認為X並沒有不願意遭他接觸其下體,更加未有如辯方所稱「用手拉實條褲唔俾除」等反抗行為;明作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