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612警民衝突涉遊蕩 警方無條件釋放8男女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6/18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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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在6月12日發生的警民衝突中,拘捕32人,傍晚無條件釋放當中8人。(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修例《逃犯條例》草案引發連串遊行和集會,在6月12日更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早前拘捕32人,傍晚無條件釋放當中8人。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日前指,警方在6月12日至17日共拘捕32人,包括有15人因觸犯暴動罪、或其他暴力罪行包括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會等被捕,另外17人因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遊蕩、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被捕。

至今日(18日)晚上警方表示,當中涉嫌「遊蕩」的7男1女,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沒有足夠證據對任何人提出檢控。7名被捕男子已獲無條件釋放,警方已主動聯絡該名被捕女子以盡快安排相關手續。

另外,盧偉聰昨晚(17日)又否認將當日公眾活動定性為「暴動」,只說立法會外有人暴力衝擊警方防線干犯暴動罪,又指其他和平示威者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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