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政府犯下嚴重政治判斷失誤 李國能:調查委員會應由法官領導並能傳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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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7/09 11:00

最後更新: 2019/07/0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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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政府犯下嚴重的政治判斷失誤,又認為由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事件,能更有效探明真相。(資料圖片)

《逃犯條例》修訂過去一個月引發連串風波,更觸發多次警民衝突,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9日)於報章撰文,認為政府犯下嚴重的政治判斷失誤,又說暫緩與撤回草案實際上無分別,加上撤回有助和解,政府應撤回草案。他又相信,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事件,能更有效探明真相。

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分別於《明報》及《南華早報》撰文,表明無意涉足政治領域,但鑑於現時情况特殊,尤其當中不少議題都涉及法律角度,故撰文評論。

他在文章開首表示,政府犯下嚴重的政治判斷失誤,因政府低估港人對內地法律制度的不信任,以及港人感到香港日趨「內地化」的關注。他又指,雖然政府已暫緩草案,但有廣泛聲音要求政府立即撤回草案,「暫緩」和「撤回」在實際上並無分別,基於這個原因,以及撤回草案有助和解進程,政府現在應撤回草案。

政府多番強調,針對警方的投訴應由監警會調查,李國能認為,由法官領導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事件,能更有效地探明真相,因其聆訊是公開,能夠傳召證人,相關證據亦不會在之後的程序被用作針對證人;相反監警會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權力、保障和特點。

他又指,獨立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需要一定時間,例如最少9個月,這段時間可讓社會緩和氣氛,加上在公開聆訊中,指控和申訴均會被公開和探討,對社會有療癒作用,有助和解進程。

他續說,由獨立調查委員會審視事件,短期內或對警方聲望有影響,但長遠而言能提升聲望,因為委員會是完全不偏不倚和公正,它有機會還警方清白,即使對警方有所批評,警方也可透過行動,防止日後重蹈覆轍,警隊便可翻開新的一頁,向前邁進。

對於特赦示威者的建議,李國能認為,現階段特赦並不恰當,與法治不符,強調人人都受法律約束是基本原則,每個人都須遵守法律。他說,必須譴責非法及暴力行為,衝擊立法會場面醜陋及令人震驚,涉事者如果在公平審訊後被判罪成,法庭應考慮具阻嚇力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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