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自稱22歲發展網上戀 內地設計師認與非法性交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7/12 16:06

最後更新: 2019/07/12 16:20

分享:

分享:

內地設計師與未成年女童性交,在區域法院審理。(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12歲中一女學生2018年透過網上遊戲認識一名內地28歲男室內設計師,女生自稱22歲,兩人在網上及微信溝通發展成網戀。內地男子2018年到港數天會見女生,於酒店兩度與女生發生性交,離港當天女生表示不捨,要求男子留港但旅費不夠,女生向其兄借錢,數日後母親揭發事件。內地男子被控兩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今日(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至8月27日判刑。
 
28歲被告陸偉於上海任室內設計師,今承認兩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辯方呈上的求情信中指,被告與案中事主兩情相悅,本打算與對方發展長久關係但不果。
 
控方指出,根據事主母親所指,沒有發現女兒因事件受到不良影響。法官勞潔儀指,事主母親並非專業人士,因此索取事主創傷報告、以及為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始作判刑,案件押至8月27日,並要求控方屆時需提供顯示事主外型的圖片。
 
案情指,被告與12歲中一女生X在2018年8月玩網上遊戲時認識,X最初自稱22歲,後來表示是17歲,兩人透過互聯網及微信溝通,發展成網上情侶。被告於同年12月21日至24日來港探望女友,兩人同月22日相約在酒店見面,被告與X在房間內聊天後性交,X表示自己未成年,被告指會「負責」。翌日兩人於同一地點見面,被告教X做功課數小時後再次性交。
 
同月24日被告準備離開香港,X送被告到機場,表示不想被告離開,又告知被告自己只有12歲。被告終留港,但旅費不夠,X遂向哥哥借錢。同月25日X母親從朋友口中得知X談戀愛,X又要求借錢給朋友,母親追問下,同月26日得知X在網上認識一名內地男子,及與他在酒店性交。母親翌日報警,警方同日於一遊樂場發現被告及X,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曾與X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