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外總物業經理等5人涉串謀使用虛假工作證明被廉署起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7/19 17:28

最後更新: 2019/07/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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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外總物業經理等5人涉串謀使用虛假工作證明被廉署起訴。(資料圖片)

中國海外總物業經理等4人被指跟一名清潔公司董事涉嫌串謀使用虛假工作證明,以協助一名工作經驗不足的僱員晉升,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下周二(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中國海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於2015年6月獲漁護署批出一份5年合約,負責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提供清潔、保安及管理服務,而中國海外亦須為每個更份提供足夠的「管理監督」及「管理人員」,否則其每月服務費會被扣減,漁護署亦可考慮向其發出警告信,或終止與其簽訂的合約。

控罪指,被告中國海外總物業經理林彥橋(42歲)、中國海外物業經理朴麗莉(38歲)、中國海外高級物業主任羅穎恩(33歲)及其丈夫、中國海外前物業主任徐志豪(35歲),以及利是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李大群(44歲)涉嫌於2016年10月明知文書屬虛假的情況下,仍一起串謀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而該文書是一封由利是清潔的業務伙伴發出的聘任證明信件。

而林彥橋另被控他涉嫌於2017年4月明知該份聘任證明信件副本屬虛假的情況下,仍使用它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

案情又透露,被告徐志豪於2015年7月始加入中國海外,任職助理物業主任,案發時僅有約23個月物業管理工作經驗,惟他入職2個月後已獲推薦晉升為物業主任,職位等同「管理監督」;而根據中國海外跟漁護署的合約,「管理監督」應具備至少3年監督職位的工作經驗。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揭發案件,5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下周二(23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