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金融前首席財務總監及前執行董事收購投資公司涉串謀詐騙罪被廉署起訴
發布時間: 2019/07/22 16:00
最後更新: 2019/07/22 17:03
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及前執行董事陳毅凱(51歲),涉嫌在康宏金融以逾8900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康宏及其董事局與股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二人暫獲准保釋,等候本周三(24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並於2017年12月跟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案發時,康宏金融(後改稱為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被告陳麗兒及陳毅凱分別任職上市公司康宏的首席財務總監及執行董事,而股權披露文件顯示,曹貴子在收購期間只是上市公司康宏的小股東,並非其董事;而康宏財務有限公司是康宏的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主要業務是提供貸款及專有投資。
曹貴子、陳麗兒及陳毅凱涉嫌於案發期間商討有關信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潛在收購計劃,信盈國際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由曹貴子持有55%的股份,主要從事資產投資及提供顧問服務。
控罪指曹貴子、陳麗兒及陳毅凱涉嫌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隱瞞或無披露根據《上市規則》曹貴子屬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東或董事,以及隱瞞或無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導致康宏財務在上市公司康宏無遵照《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規定的情況下,於2016年9月5日收購信盈國際。陳麗兒及陳毅凱獲准保釋,等候周三應訊。
而55歲的曹貴子因涉嫌與該勾當有關早前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亦將於周三(24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另外,康宏理財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麥光耀(44歲)、康宏理財前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康宏理財前經理黃淑安(40歲)、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48歲)涉嫌在該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局與股東,4人同樣於本周三(24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