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建制派議員籲警方用水炮車 《南早》︰水炮車最快8月中出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7/29 17:49

最後更新: 2019/07/30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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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早報》引述消息指,警方早前斥資1,660萬元購買的3輛「水炮車」,很快便會出動。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行動持續超過一個月,幾乎每次遊行活動之後,都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布袋彈、胡椒彈、海綿彈等槍彈,用以驅趕遊行人士。有聲音質疑警方使用催淚煙未能達到驅趕作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今早在電台節目中稱,可以呼籲警方使用水炮車。有傳媒引述消息指,警方高層希望盡快出動水炮車,加上有染料的液體,以便識別示威者。TOPick已向警方查詢,暫時未有回覆。

就立法會員朱凱廸今早(29日)出席港台節目時稱,催淚彈或已對最前線起不到驅散效果,質疑警方是否仍要堅持使用;同場的梁志祥回應,認為警方行動恰當,又指警方若不使用催淚彈,不知應如何驅散示威者。梁續稱,若有人質疑警方施放催淚煙無效,可以一起呼籲警方使用水炮車。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指,警方早前斥資2,700萬元購買的3輛「水炮車」,很快便會出動。

報道指,鑑於近日本港的示威活動中暴力升級,警方某些高層希望「盡快」部署新方案,使用水炮車是其中一個方案;另外,當局希望更容易識別示威者,或會以液體染料噴向抗議者,惟因3輛新車仍需通過道路測試,故水炮車最快都要8月中才會出動。

就「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警方表示,已完成車內儀器測試、制訂操作指引及基本訓練,待路面測試完結後,所有準備工作便會完成。 

由於有關車輛的使用屬行動細節和涉及警方戰術部署,不適宜公開。

根據保安局在2019年4月向立法會遞交的文件顯示,每部水炮車長8米、闊2.55米,設有一個水箱和催淚溶液儲存裝置;車輛頂部配置了2枝專門用作驅散暴力衝擊人士的噴水裝置。

車輛噴出的水柱,有不同的模式及用途。因應行動需要,操作人員可選用噴灑或是水柱模式,車輛亦可噴射催淚水劑。另外,車輛有保護性噴水裝置和保護灑水噴嘴,在有需要時可用作防衛噴射和滅火,以保護車輛。

另外,水炮車的車頂設有2個360度攝錄鏡頭,車輪亦配置話音廣播系統,可向示威者發出警方的勸喻、警告或其他訊息。

保安局又指,警方只會在已經出現以下至少1個結果的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中,或風險評估顯示有可能出現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及以下至少1個結果時,才考慮部署水炮車:

  • 嚴重傷亡;
  • 財產被大肆破壞;或
  • 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和/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

不過,警方在使用水炮車時必須跟從幾項重要原則,包括:

  • 在現場情況許可下,警務人員會先作出警告,示意將使用有關裝置;
  • 在使用有關裝置之前,警方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從警方的指令;
  • 只使用為達到合法目的而合理地使用需要的噴水模式;以及
  • 在達到目的後,立即停止使用有關裝置。

雖然暫時仍未知警方購入的水炮車威力如何,但南韓曾發生「水炮車致死事件」。一名南韓農民在2015年11月14日,到首爾參加抗議政府集會時,當地警方疑錯誤操作水炮車,加上控制水炮的水壓當日失靈,令其水壓超過法例限制,導致該名韓農被水砲打中腦部受創,導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留院昏迷約10個月,即翌年9月25日死亡,之後引發當地連串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