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遲到】網民發起不合作運動港鐵服務受阻 上班族領取「延誤證明書」向老闆交代 【內附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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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7/30 11:46

最後更新: 2019/07/3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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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如受不合作運動影響,可到港鐵網站、應用程式及車站申請延誤證明書。

今早(30日)有網民在港鐵觀塘綫調景嶺站發起不合作運動,觀塘綫觀塘站至調景嶺站列車一度暫停服務,港島線服務亦受阻,不少上班族受影響遲到。其實港鐵於數年前已推出「延誤證明書」,當中會列出受影響的地點、時間,讓乘客索取證明書向老闆解釋。

有網民於「Tai Po 大埔」Facebook上載一張延誤證明書,上面手寫了今日日期以及觀塘線的列車曾受阻延,並蓋上觀塘站的印章證明。TOPick就此證明書向港鐵公司查詢,港鐵回應如果未能在站內領取證明的乘客,之後可以登入MTR mobile app申請。

乘客也可以港鐵網站登記,步驟如下:

  • 選擇受哪條線影響
  • 填寫電郵地址
  • 填寫字詞驗證

隨後就會收到電郵,內裡有列車服務受阻通知書供下載,交予僱主以證明是受港鐵影響遲到。(申請延誤證明書可按此

今日(30日)的受阻通知書可以選擇受觀塘或是港島線影響。

遲到扣薪扣假屬違法?

不過「延誤證明書」也未必能保障上班族。部分僱主仍可能因員工遲到而扣假及扣薪,到底這樣的做法是不是違法呢?

根據勞工法例,法例所列明可扣除僱員的工資的情況當中,並不包括遲到,只能在缺勤情況下才可扣薪。而根據勞工法例,「遲到」被視作「缺勤」,如果合約列明員工上班時間是上午9時,員工即使只遲了1分鐘上班已代表沒有遵守職責,可當作「缺勤」。而勞工法例57章32條亦有列明:「僱主可根據僱員缺勤而扣除工資」,但法列亦有寫明扣減僱員工資上限。

如果是按時計酬者,僱主可以因僱員遲到而扣減工資,但「僱主不得扣除僱員工資以抵銷有責任付給該僱員的假日薪酬」,因此僱主亦不能扣減並非以時薪計算工資的員工的薪金,同時亦不能扣除超過遲到時間比例的金額。

就以上兩條法例,如果有僱主因員工遲到而扣減有薪假期也可能已屬違法。而「有薪假期」是勞工法例下的法定假日,如果僱主要求請了有薪假期的員工作出變動,需要得到雙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