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涉元朗藏攻擊性武器被控 4青年准保釋守宵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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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8/06 12:48

最後更新: 2019/08/0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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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高院審理。(資料圖片)

元朗白衣人7.21襲擊巿民事件後,大批市民於今年7月27日到元朗「行街」購物,其後發生警民衝突, 4名青年被控涉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於7月30日提堂,4 名涉案青年申請保釋被拒,押後至9月3日再提訊,4名青年今(6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除1被告涉藏氣槍須以10萬元現金擔保外,其餘3人准以2萬元現金擔保,須守宵禁令及不得離港。

4名青年包括首被告翁偉成(25歲),為汽車公司市場顧問,被控於2019年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路附近,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伸縮警棍。次被告朱梓雲(23歲),為科學園文員,被控攜有1支丫叉、1袋鋼珠及1把結合式萬用刀;第3被告朱俊愷(18歲),報稱廚師,被控攜有1把氣槍連充氣罐、1個已上膛彈匣、兩個未上膛彈匣、1包BB彈;第4被告廖栩鋒(19歲),報稱學生,剛完成DSE考試,被控攜有1把摺合式萬用刀。

4名被告今早分別由代表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陳慶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各告擔保申請,其中第3被告朱俊愷准以10萬元現金擔保外出,其餘3人則准以2萬元現金擔保外出,4人均不得離港,須於晚上10時至早上7時守宵禁令,不得離開住所,須每周到指定警署報到3次。

據悉,廖於日前聯招放榜中獲中大取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