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涉毀壞交通燈被控刑毀提堂 兩人准保釋須守宵禁令
港聞
發布時間: 2019/08/06 16:08
最後更新: 2019/08/07 12:52
▲ 案件在沙田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民間昨(5日)發起三罷行動及不合作運動癱瘓交通,兩名27歲及30歲的裝修工人及設計師涉於清晨時分在大圍破壞交通燈,被控1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需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兩人准以3,000元保釋候審,期間須守宵禁令。
兩名被告辛惠霖(27歲)及王潤琦(30歲),分別報稱裝修工人及設計師。兩人同被控1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兩人於今年8月5日在無合理辯解下損壞獅子山隧道公路與大埔道大圍段之十字路口的交通燈。
兩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有待證物化驗,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再訊。兩人並無案底,裁判官考慮案情後,准兩人各以3,000元保釋候審,兩人須每星期3天到警署報到,期間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証件,兩人必須居住在報稱的住址,及晚上11時至早上7時守宵禁令,不得離開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