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警方記者會示範鐳射槍威力 稱會造成永久傷害甚至失明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07 17:13

最後更新: 2019/08/0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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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又向在場記者示範鐳射槍的傷害性,並指該為一支高能量的雷射槍。

反修例行動持續接近2個月,警方今日(7日)下午4時就昨日(6日)的示威事件見記者,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日在深水埗購買鐳射筆被3名便衣探員截查,指他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大批市民不滿包圍深水埗警署。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昨日行動共拘9人,包括7男2女,年齡介乎20至45歲,被控非法集結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工作,驅散行動共施放20枚催淚彈,1名警員受傷。

昨日浸大學生會會長在深水埗購買鐳射筆被捕,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該物件並非鐳射筆,是一支高能量的鐳射槍,不過他未能提供該「鐳射槍」的激光有多少毫瓦(mW),要交政府化驗所化驗。

他解釋,昨晚大概7時30分,有5名休班警員下班,在鴨寮街近北河街,發現有名男子與排檔人士詢問有關強力鐳射槍,店員示範後男子購買10支鐳射槍再放入膠袋,警員隨即截查,該名男子企圖逃跑,在他手袋找到10支強力雷射槍,該名方姓男子以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拘捕,被捕後男子稱身體不適,送入明愛醫院接受治療。

警方又向在場記者示範鐳射筆的傷害性,在一塊貼有報紙的白板上近距離以鐳射筆照射,報紙約在10秒後出白煙,表面開始焦黑。但示範未知與近期示威者使用鐳射筆照射示威者的距離是否一樣,但李桂華指該雷射筆是昨日被捕人士購買的其中一支。

李桂華指,在示範時已嗅到燒焦的味道,指出在過去暴力事件有示威者使用雷射光線不斷照射警察,阻礙警察工作,令不少同事眼睛受傷害,警方已徵詢眼科醫生意見,指直望光線可能會令警員出現閃盲,射向視網膜恐會引致永久失明,因此警方現已加添護目鏡工作。

李桂華強調:

這不是一支鐳射筆,是一支高能量的鐳射槍!

不過其後他被問到鐳射筆和鐳射槍的定義時,他指兩者只是一個名稱,但他承認如「鐳射槍」在長距離照射能量會減低。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過去一日有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開頭要求釋放一名藏有攻擊性武器的人士,後來事件瞬間升溫,演變為暴力衝突,示威者包圍警署、扔磚等暴力行為,警方進行驅散活動,凌晨兩點區內回復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