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海小學教師墮樓亡 校董會通過即時解僱校長羅婉儀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08 20:06

最後更新: 2019/08/08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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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疑因工作壓力,今年3月在校內墮樓身亡,法團校董會今(8日)宣布解僱校長羅婉儀。(資料圖片)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疑因工作壓力及遭校長羅婉儀施壓,今年3月在校內墮樓身亡,該校法團校董會今(8日)就獨立調查委員會上月底提交的報告進行審議,辦學團體代表於會後宣布,拒絕接納羅婉儀今早提出的「有條件辭職」要求,決定即時解僱羅婉儀,並透露報告指事件主要成因是校長管治方式及學校管理問題等,法團校董會一致通過接納報告提出的19項建議。

法團校董會今午在東華三院總部審議調查報告,有份列席的東華三院執行總監蘇祐安於會後表示,今早收到羅婉儀的「有條件辭職」要求,提出豁免其辭任校長需給予的3個月通知期或支付代通知金。

蘇透露,校董會經過深入討論,考慮因素包括調查報告,並考慮羅過往的工作表現,指出她跟同事溝通及團隊協作方面均未能達標,認為她應該對事件承擔責任,討論過程指出「有條件辭職」未能夠反映她有足夠承擔,故校董會最終以大比數通過解僱羅,校董會將按教育執例通報教育局;目前該校由主任曾玉蓮署任校長,法團校董會將會聽取老師意見,再向局方作出署任申請,並盡快招聘新校長。

東華三院學務總主任吳奇壎表示,自3月初事發後,他及校董會從羅婉儀的家人獲悉,羅因病情而未能跟校方聯絡,校董會一直透過其家人得知其入院消息及取得其病假證明書,顯示其病假長達4個多月,由3月8日至7月17日,但直至5月初有學生表示曾在街上遇到羅,故校董會於5月中發信邀請羅在其病假的最後一天、即7月17日會面。

校董會成員在會上向羅問及校務及校政問題,並強烈建議羅必須跟委員會見面及提出申述,會上羅表達因健康未完全康復,希望暑假繼續休假獲批,期間有成員問及羅會否考慮辭職,她當時亦表示有此考慮;由於委員會跟會面人士簽了保密協議,故不知悉羅最終有否跟委員會見面,但委員會過去未有反映跟羅聯絡有困難。

蘇表示,獨立調查委員會在過去4個月曾跟85名相關人士會面、接獲11份書面陳述,共召開19次會議、舉行50節會面,就事件涉及的問題進行檢視及提出建議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他引述委員會指出,林老師是一位勤奮、盡責、熱愛教育工作及痛愛學生的老師,董事會及法團校董會亦一致認同並予以肯定,

蘇引述報告指,導致事件的「多種相關因素」,主要因素包括校長的管治方式、校內工作氣氛、林老師的情況,以及學校管理問題。報告批評羅有不理想的管理方式,在團隊領導及協作方面並不能夠全面符合教育人員的專業操守,並不符合領導學校團隊的應有表現。

報告提出19項建議包括如何有效持續提高學校管治、申訴及溝通機制,校董會在會上一致通過全面同意和採納建議,其中6項建議會即時執行,其餘13項會在研究細節後執行,並首度公開報告建議內容;校董會將報告呈交教育局審視,同時將報告轉交林老師的家屬檢視,正諮詢其意見是否可全面公開報告內容。

就校本管理監察制度方面,辦學團體將成立一個「學校管理檢討工作小組」,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總監林維峯率領研究團隊,協助全面檢視該院屬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範圍涉及申訴機制優化、團隊溝通、老師晉升及表現管理等,於新學年收集2000多名前線老師及校長意見,冀完成研究後的相關建議能夠在包括李東海小學及其他屬校推行。

教育局表示,已收到學校呈交的調查報告。據初步了解,獨立調查委員會認為事件發生是多種相關因素同時出現的結果,並就制訂溝通政策、修訂投訴機制、關注精神健康、發揮校董職能、監察校務發展等範疇向法團校董會提出多項建議。局方會詳細研究報告,並要求法團校董會提交跟進方案,特別是如何落實報告相關建議,改善學校的管治,局方亦會繼續為校方提供適切支援和意見。

局方亦已收到學校法團校董會解僱校長的通知,會適切地跟進有關事宜,並繼續與學校緊密聯絡,確保學校運作暢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