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吸入催淚氣體後遺症嚴重或致命 公院醫生斥警方濫用化武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0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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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葆賢指有示威者因擔心被捕而沒有求醫,批警方做法極不人道。

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近2個月,警方多次在示威區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甚至波及附近民居、安老院等。據警方數字,自六月起發射超過1800枚催淚彈;接觸催淚氣體後,不少人出現呼吸系統、皮膚過敏等症狀。有醫生分析逾170名前線記者接觸催淚氣體後所出現後遺症狀,發現隨警方使用催淚彈的次數和密度增加,後遺症狀愈趨嚴重,促警方停止過度濫用化學武器,並交代於示威中所用的催淚彈準確數量。

是次研究由公立醫院醫生鄺葆賢及3名港大醫學院學生進行,分別收集了逾170名前線記者過去兩個月接接觸催淚氣體後的症狀。研究發現,在7月28日上環清場行動過後,大部分前線記者在離開現場後均出現後遺症,96.2%記者有持續咳嗽、呼吸困難及咳血等呼吸系統症狀;72.6%人表示曾出現出疹、發紅及痕癢等皮膚症狀,53.8%有持續流眼水及眼睛腫痛等情況,40.6%有腸道症狀如肚痛、嘔吐、肚瀉等。

調查又發現,在7月28日接觸催淚氣體後出現後遺症狀的相對風險,明顯較6月12日的金鐘清場行動,高出近1.6倍。團隊表示,現階段的研究素數據未能確定後遺症狀越見頻密和嚴重的確實原因,但相信當中牽涉的因素包括催淚彈施放的數目及頻率、催淚彈的濃度、催淚彈施放的位置及周圍環境、催淚彈的施放方式及多次施放催淚彈所造成的累積傷害,但不論甚麼確切原因,結果反映警方大量使用催淚氣體均會危害市民健康。

至於近日社會有傳聞指警方使用過期催淚彈,研究團隊翻查國際新聞,發現委內瑞拉化學家Mónica Kräuter曾指,過期催淚氣體有機會化成山埃(cyanide)、碳醯氯(phosgene)等極危險氣體,認為其對人體的危害無法估計。

研究團隊成員之一、港大醫學院五年級生黃卓鵬指出,其中一名在6月12日被困於中信大廈門外的男性,曾吸入催淚氣體,10天後開始持續咳嗽、痰多、隔日嘔吐等病徵,並在7月中確診患上肺炎及支氣管炎,服用抗生素後情況方見好轉,但在7月尾覆診時,支氣管炎仍未康復。

黃卓鵬表示,警方自2014年雨傘運動後,多次使用催淚氣體,更淡化它對人體的生理影響,稱「只會造成短暫刺激反應」及「非致命」,不過有文獻清楚指出催淚氣體會對人體造成「長遠及潛在致命影響」,後果不容輕視。

公立醫院醫生鄺葆賢說,記者通常有配備及較好的防禦措施,但前線示威者配備有分別,也可能因擔心被捕而沒有求醫,批評警方做法極不人道,

警方唔好濫用化武,唔好當香港市民係人體實驗,唔希望香港成為文獻研究催淚彈長達遠對身體影響的地區,唔係一件光榮嘅事。

被問及會否出現「習慣吸入催淚彈」的情況,鄺葆賢以吸煙作比喻,

吸第一啖煙反應大,但食慣咗唔等於沒傷害,覺得有問題都應該要睇醫生。

民權監察發言人王浩賢亦批評警方近兩個月不斷以催淚彈驅散群眾的行為是「無差別攻擊」,因一旦施放催淚彈,有機會隨風擴散,其施放範圍「任何人都不能控制」;而警方無視附近有民居、老人院等繼續施放催淚彈,更會影響和平示威者及附近居民等,侵犯人權,指催淚彈不是最低武力,建議警方應先作口頭警告,或改用攻擊範圍較集中胡椒水劑驅散人群。

他們呼籲警方必須貫徹「最低武力」原則,停止過度濫用化學武器,或使用已過安全期限之化學武器,亦要全面坦誠交代,每次使用化學武器的準確數量及類型,以及衡量何時施放化學武器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