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女子疑被近距離射爆眼 警稱未知受傷原因需調查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12 17:34

最後更新: 2019/08/1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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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在尖沙咀疑被橡膠子彈射傷眼睛。(網上圖片)

昨天(11日)一名女子在尖沙咀,懷疑被橡膠子彈射傷眼睛,引發大批示威人士不滿,今日在不同地區發起抗議行動。警方被問及該女子的傷勢是否與警方行動有關時,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表示,警方亦在電視、社交媒體上,留意到該名受傷女子的情況,而從照片上只看到有狀似布袋彈,照片的精準度及真實性仍需時理解;現時警方未有資料確定該女子受傷原因,現場亦有使用其他類型武器,警方要進一步了解情況,嘗試找更多資料,再作調查。

此外,昨晚部分示威者轉戰港鐵太古站後,迅速有大批警員出現,撲撃示威者,示威者驚慌走至太古C出口時,有警員持胡椒球槍在與示威者約只有1米近距離射撃,更攻入站內,將示威者推下電梯險釀成人踩人。麥展豪回應時反駁,胡椒球本身不是致命武器,但理解公眾憂慮,同意有地方可讓警方作出檢討。

他指出,胡椒球呈粉末狀,效果與催淚水劑一樣,並已進行測試,裝備可用於短距離,但實際距離需時理解。他又指,其他執法部門亦有同樣裝備,並可在密閉地方使用。

麥展豪續稱,警方的行動最重要考慮公眾安全,有關昨日太古城事件,是否只是媒體鏡頭提及的一切,他指出警方使用武力,是根據當時人員決定使用什麼最低武力來達到最終目標,但警方會就昨日胡椒球發射距離進行檢視和調查。

有記者問及警方會否調查昨日於太古城執法的警員是否出現情緒問題,麥展豪不同意將警方的拘捕說成「失控」,表示當時警方只是嘗試阻止並拘捕作出暴力行為的人士,但由於拘捕行動出現衝突,以致公眾人士有不同的看法,反指拘捕行動出現衝突行為、是否如大眾的描述的情況,有待相榷,不過他同意,有地方可讓警方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