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貨車司機涉隱藏手機於女廁內以偷拍女同事,被女同事發現,司機捉緊女同事腿部跪求不要報警,涉案貨車司機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控罪,押後9月5日判刑,等候感化令報告,被告准保釋候判。
被告黃志威(38歲),報稱貨車司機,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月11日在黃竹坑一工業大廈女廁內襲擊1名女子。
案情指,被告將手機暗藏紙盒內並放進女廁,及以膠袋和垃圾桶掩護。案發當日,女事主發現手機並認出手機屬於被告遂報警。警方到達前,被告得知並衝入女廁,捉緊女事主左腳求對方不要報警。警誡下,被告承認放置手機於女廁內以偷拍事主如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