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賣31GB記憶卡扮128GB 違商品說明條例罪成罰$3000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15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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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賣聲稱128GB記憶卡實得31GB,違商品說明條例罪成罰$3000。(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懷疑一網上商戶涉嫌出售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記憶卡。海關其後「放蛇」購入一款聲稱有128GB儲存容量的記憶卡,證實後該記憶卡只有約31GB,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三千元。

海關人員早前接獲舉報,其後經網上交易平台進行試購行動,購買一款聲稱有128GB儲存容量的記憶卡;但經調查及專家測試後,證實該款記憶卡只有約31GB的儲存容量,即貨品所聲稱儲存容量的百分之24。

​售賣該記憶咭的網上商戶負責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記憶卡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三千元。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提醍網上購物日趨普及,但存在一定風險,呼籲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應提高警惕,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並提醒網上商戶亦應遵守《條例》的規定。

海關稱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網上不良營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