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警方首次用普通話回應記者提問 出動水炮車需視乎3個因素而定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1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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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彬指,只會在符合嚴重的人命傷亡、財物損毁或主要交通幹道被堵塞其中一個因素時,才會出動水炮車。(陳偉英攝)

自警方每天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以來,警方都只用廣東話及英文回答記者提問,並未試過使用普通話回答內地記者的提問,今日(16日)九龍城警區指揮官楊文彬首次以普通話回應內地記者提問。有內地記者問及明日及後日集會警方會否出動水炮車,楊文彬指,只會在符合嚴重的人命傷亡、財物損毁或主要交通幹道被堵塞等其中一個因素時,才會出動水炮車。

新華社記者首先問及警方就8月3日於尖沙咀海港城外發生的侮辱國旗案,拘捕相關人士的情況,楊文彬先感謝記者提問,其後稱自己不是負責調查蒐證,基本上不掌握具體資料,但從媒體看到有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已經拘捕相關人士,強調如果有人在香港犯罪,即使當場未有拘捕,不代表警方不作進一步的行動,只要有人犯法,警方一定依法執法,收集證據,把犯罪分子繩之於法。

其後記者又問到明天及後日集會,若果仍有人衝出馬路,警方會如何處理,以及發生暴力衝擊會否出動水炮車;楊文彬回應指,若果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有人仍然參與遊行或集會,就觸犯非法集會罪,至於會否作出拘捕,警方要視乎當時的環境決定。至於會否使用水炮車,他表示,只會在符合嚴重的人命傷亡、財物損毁或主要交通幹道被堵塞其中一個因素時,才會出動。

記者最後問到早前有內地人士在機場被打,但警方仍未有拘捕相關涉案人事,是否調查出現很大困難,楊文彬又再說自己不是調查單位,不掌握具體資料,又強調只要有人犯罪、有傷害者,警方一定會全力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