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網民擬組人鏈堵路 警籲市民理性表達顧及其人感受
發布時間: 2019/08/20 17:35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持續逾2個月,過去發生多次警民衝突、大型遊行示威及機場被堵塞等事件。近日再有發起分別在本周三(21日)在元朗舉行活動及周五(23日)在港鐵港島、荃灣及觀塘線組成人鏈,警方指仍未收到任何申請,並呼籲市民如打算舉行活動應盡快聯絡警方。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警方仍沒有收到任何單位或人士申請在8月21及8月23日的示威活動,並呼籲如果有任何人打算舉行活動應盡快聯絡警方。他又指,若風險評估許可,警方會協助安排集會,而警方一向從不同渠道到包括網上留意社會醞釀什麼集會和公眾活動,警方會盡力協助在人手安排,確保公共安全和秩序。
他又批評,市民以交通作行為表達手段變相為「不合作運動」,並不可取,對市民造成嚴重滋擾,呼籲市民理性表達意見,要顧及其他人感受,而重申警方尊重和平有罪的示威活動。
對於在周日(18日)晚有警員在西環截查醫護人員的隨身物品,謝振中指,近日收到附近居民的投訴,有很多不知明的人士出入大廈,故當晚約9時05分到場,截停13名可疑人士,在調查後發現並無可疑後隨即將他們放走。
警方又指,過去收到超過9000封由市民和社區的信件,就警隊應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發表意見,警方特別關注,尤其是在公眾地方舉行集會地區的居民意見,警隊樂見市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自由,他又指,大型公眾活動審批的機制一直恆之已久,需考慮會否對社區、交通造成滋擾等,過去超過8成活動獲批不反對通知書。
支援科總警司丘紹箕指,今年6月至7月期間發出超過95%的不反對通知書,而有關反修例活動的不反對通知書為有近84%。警方指根據法例, 遊行集會約超過法定人數須通知警務處。而警方在收到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後,會主動聯絡主辦單位作出溝通,以及就著不同的性質的活動及其他因素,如目集會或遊行的人數、地點等,作出不同的審批。
另外,在審批不反對通知書時會額外審慎,希望示威者在使用他們的集會自由權利時,亦要顧及其他人的自由。
丘又指,會根據法律框架作出評估去決定會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包括國家安全、公共秩序 、保護他人權利及自由等,並考慮到必要性作為審批。
他又強調,會就每一個提交遊行或集會的要求,作出十分謹慎的決定,並會根據法律框架去審視,在活動舉行前亦會向主辦單位聯絡。
警方昨日(19日)拘捕2名男女,其中49歲男子涉於沙田新城市廣場打傷警員;另一名廿多歲女子涉於上星期二(13日)在機場打傷內地記者,以非法集結、禁固及傷人罪作處理。
警方指直至昨日,有179名警察在示威活動中受傷。而在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中,有28人被捕,警方指,案件正調查中,且有涉案的人士被通緝,但拘捕是一個嚴謹的過程,警方十分重視這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