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811衝突新屋嶺30傷者送北區醫院 兩人手部骨折沒有病人被性侵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28 22:39

最後更新: 2019/08/28 22:44

分享:

分享:

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持續,在8月11日衝突後,多名新屋嶺拘留中心被捕者送往北區醫院治理;有北區醫院護士早前透露,有被捕傷者嚴重骨折,形容「成隻手好似得層皮連住」;新界東醫院聯網總監羅思偉今日(28日)證實,北區醫院在8月12日至13日期間,接收30名來自新屋嶺拘留中心的傷者,有20人需留醫治療,包括2人手部骨折,其中一人需接受手術,有10人即時出院。

他表示,全數傷者情況穩定並已出院;根據院方紀錄,沒有病人被性侵犯。

有傳警員要求醫護每日只可為被捕傷者診症一次,羅思偉表示,沒有這方面資料,但邏輯上醫生會根據病情給予合適治療:

不會因第三者要求而限一日睇一次。

至於有否未能成功邀請警員離開治療區、或其他有關警員在醫院的投訴,他表示,新界東聯網未有收到有關投訴,而醫管局總部會與警方密切溝通。醫院一貫做法包括要與警員溝通,醫護人員可對警員表示由於要診症,除醫護人員外,第三者不宜在診症範圍內。

他強調,保障病人私隱對醫護人員來說「相當重要」,因要維持醫患間的關係。若有病人由警員帶到醫院求醫,醫院會提供診斷和適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