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倡3招活化公屋租置 黃遠輝:處理混合業權問題有困難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06 00:11

最後更新: 2019/09/0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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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處理租置屋邨的混合業權問題,房署曾提出3招盼加快推售餘貨單位。(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近日多個政黨及團體就施政報告提出建議,促政府重推公屋租者置其屋計劃(簡稱「租置計劃」)。據悉,當局亦有意活化計劃,以加快推售餘貨單位。為處理租置屋邨的混合業權問題,港府曾提3招盼加快推售餘貨單位,包括以自然流失或主動收回方式,把出租的單位回收後轉售綠表戶;甚至建議新落成的公屋項目,也一併以租置方式出售。不過有委員擔心,倘於新建屋邨單位也推租置,或進一步拖長公屋輪候時間。

據了解,7月底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舉行過集思會,房署官員於會上提到,租置屋邨存在混合業權,署方難有效處理同時涉及出售單位和出租單位的維修工作,諸如兩個單位之間的天花漏水、水管滲水等,業權模糊難釐清責任誰屬。

房署曾指有3招可加快出售租置單位,供委員討論:首先是自然流失方式,把平均每年收回約1,100個出租單位,重新編配於翌年的類似綠置居形式售予綠表買家。第二招則是透過加大誘因,如鼓勵租戶搬往新建屋邨,或搬遷津貼加碼,讓租戶騰出單位再轉售。第3招是將現時新落成的屋邨,全都轉為租置計劃出售,回應巿民的置業訴求。

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稱,房署處理混合業權衍生的維修、管理問題,的確有困難;房署於租置屋邨的法團會議列席時,也盡量不表態,免干擾法團運作,但他認為當局的確有必要處理未售的4萬個單位;而方案一做法較消極,倘每年回收1,000個單位,即保守估計要40年才可悉數售出單位;他又關注到部分租戶屬綜援家庭,難負擔搬屋支出,倘房署傾向採主動調遷方案,就要小心處理。

事實上,本報記者曾於7月中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提問,倘現有租戶不傾向購買現住單位的話,會否迫遷再出售單位;陳帆當時稱,房委會一向以市民福祉為目標,認為這些負面措施「一定不會做」。

另一名小組委員植潔鈴稱,較傾向以首兩個方案活化租置計劃,不太支持在新屋邨重推租置,因擔心未來數年公屋落成量偏低,倘新屋邨悉數轉租為買,現時輪候冊的公屋家庭,輪候時間勢進一步延長。
 

撰文 : 吳卓峰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