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警稱喬裝警員不會做違法行為 示威者要找替死鬼「太天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03 18:07

最後更新: 2019/09/03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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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稱,喬裝警員不會作違法行為,示威者要找替死鬼是「太天真」。(陳偉能攝)

反修例衝突持續,有人指警方濫權情況日益關注,今日(9月3日)的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出,警方有嚴格指示予喬裝人員,確保他們任何行動中,均不會作出違法行為,表示「當有人破壞就想以喬裝警員作替死鬼是太天真!」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就指,現時速龍小隊頭盔上已有號碼可識別身份,又指他在電視中經常看到。

上周六(31日)有酒店食客拍攝到維園附近擲汽油彈的男子身上有紅色閃燈,與其他喬裝警員身上的閃燈屬同款,有記者問警方,如何確認擲汽油彈人士並非警員?江永祥回應指出,警方有嚴格指示予喬裝人員,確保他們任何行動均不會作出違法行為,又指不清楚記者所問的紅色閃燈是甚麼。他強調:

每當有人作出嚴重破壞行為,就想以喬裝警員作原因找替死鬼是「太天真」,警方會嚴肅跟進。

對於過往多次有警員在行動中跌槍或子彈,江永祥強調,警員會小心保管裝備:「如果跌咗都有好多要跟進」。而對於喬裝警員持有佩槍,如何確保不會走火,威脅公眾安全,江指警方在不同行動中警方會因應行動的考慮發配裝備。

昨晚速龍小隊在太子旺角清場時撞跌記者,該名速龍警員未有展示號碼、而頭盔後的號碼被頭巾遮了一半,投訴無門。謝振中回應指出,現時速龍的頭盔上已有號碼可識別身份,「我自己就成日在電視中睇到」,又指因以前「起底」情況太嚴重,現號碼放頭盔是暫時處理,但他承認,個別人員行動時遮到號碼情況是不理想,會作出跟進。

被問到有指前綫記者多次受到警員惡言相向、推撞、傳媒聯絡員亦無法答出有意義的答案,而前綫警是否明白傳媒非敵人時,謝振中重申,今早已有傳媒機構就事件作出投訴,不會作出更多評論;重申警員尊重新聞自由,如有意見可作出投訴。

至於警方家屬被「起底」及滋擾情況,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6月至今有1567名警員被「起底」,即個人資料在網上被公開,涉257家庭,當中有71個小朋友,錄得180多宗滋擾及恐嚇。李桂華指,如滋擾變成實際行動,網民隨時會干犯更嚴重罪案如綁架罪。

被問到近月有多少警員因壓力而辭職、如何振興警員士氣時,謝振中指出,警隊離職率整體與往年沒有大分別,警隊在心理、裝備亦有支援。

問到昨日在旺角,曾有人於警署對面行人路向警方喊「你跌咗個良心」,其後被防暴警察拘捕,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強調警方乃根據法律、證據及維護法治的職責而行動,惟未有解釋當時情況,只稱他因「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補,案件仍在調查,會向律政司索取意見決定是否檢控及控罪。

據悉有電視台記者拍攝一名女子被捕情況時,即使沒有衝擊、與警員保持2、3個身位,有速龍小隊警員衝出並將他撞倒。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翻查過相關片段,惟未能見到事件發生前的情況,以及未能肯定事件是「搶犯」多久後才發生。他又指,相關記者已就事件作出投訴,故未能交代詳細情況,警方會根據投訴機制處理。

另外,有片段拍得昨晚一名女子被捕時被警員踩手。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解釋,昨日情況混亂,制服期間警員可能「失去平衡(lost their balance)」,而該女子以非法集結及襲警被捕。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則指,「會唔會係背向咗某啲嘢,睇唔到而踩到呢,我唔去揣測」,又稱警員知悉自己踩到東西後,已經盡快縮腳。

有關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昨被以盜竊罪拘捕,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指,當時已給予對方多次機會解釋,惟他未能提供擁有不屬於他銀包的原因,故被帶回警署作進一步調查,後來警方找回銀包失主,而方亦在下午獲無條件釋放。

被問到8月31日速龍小隊接到地鐵報警有人打架,在太子站執行職務其間,有人在混亂場面中跪地要求警務人員停止,仍然被噴胡椒噴劑,是否違反指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當時車廂內除該2名人士,他們身邊還有其他人,警員進出車廂期間有其他人做出對抗行為,故警員期間有使用警棍及胡椒噴劑,並指當時有多種行為同時發生,警員在面對威脅時採用適當武力應對情況,惟未有回應向2人使用胡椒噴劑是否違反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