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831市民稱睹男子被警毆打 哭訴創傷至今非撤回兩字可平伏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04 17:03

最後更新: 2019/09/0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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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在太子站現場的受害者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陪同下見記者,龍小姐(左)指當日經過太子站被趕落車,在站內看到一名男子被速龍扑到「嘔白泡」。

周六晚(8月31日)警方接到港鐵報案稱有人打鬥,警方派員進入太子站,期間曾使用警棍。而當日在太子站現場,聲稱的受害者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陪同下見記者,指目擊警方暴力打傷市民,有女士被捕後在葵涌警署被男警觸碰胸部、女警正面直望如厠,事件後日日發惡夢。

831目擊者龍小姐(化名)指出當日經過太子站,於站內看到一名男子被速龍小隊以棍追打,後有男警為暈倒男子進行心肺復甦法,亦有女警講「醒呀醒呀」,惟該名男子一直無反應。4名消防隨後到場拯救,將男子送往瑪嘉烈醫院,當時並無救護員在場。

警員亦在太子站大量拘捕在場人士,龍小姐當時亦被拘捕,被警員以索帶綁住雙手、要求面向牆,被捕人士均被指涉「非法集結」帶返葵涌警署。

龍小姐憶述被帶到葵涌警署後,曾被警員以粗言指罵、並以警棍威嚇,拘留期間受到不合理對待,包括找律師要等7小時、去廁所需等3小時、要去停車場坐,有人發燒,但等候了10小時才召喚白車。期間她曾要求如厠,惟如廁時遭2名女警正面直望,附近更有男警徘徊,曾詢問可否關門或轉身被女警拒絕。她亦提及被帶到葵涌警署停車場內疑被男CID非禮,指事後令她感到羞恥,每晚發惡夢。

她表示,當日於車上見到警員點名名單,當中用紅色標示出部分人士姓名,有名字旁以紅筆打上5粒星註明是「知名社工」,質疑警方意圖;她表示會與律師商討如何作出追究,亦希望有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

教大學生生會長梁耀霆表示,當日於太子站經過,事發時車站宣布出現嚴重事故,要求乘客及記者迅速離開車站,但走到電梯時遭一批防暴警阻止離開,當時看到電梯下一批速龍小隊警員向市民近距離噴胡椒;亦有市民被困電梯,被警員要求蹲下、除口罩。當日他身穿黑色西裝,身上並無裝備,卻被警員以警棍指罵「gear去左邊?係咪你?」

對於有傳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公布「撤回」修例,問及會否接受,他表示現時宣布撤回已太遲,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抗爭亦會繼續。

被問及撤回修例泛民會否收貨,毛孟靜強調並非泛民決定,而是抗爭者決定點,又認為破裂已造成、傷口正流血,非兩個字可以解決,現時撤回修例亦已經太遲。她又表示,民主派早前曾致函警方,要求視察新屋嶺的設施,現時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