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穎匡新東補選被DQ選舉呈請勝訴 范國威當選議席無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13 14:54

最後更新: 2019/09/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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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本土學社」創辦人劉穎匡早前提出選舉呈請,法官今(13日)頒下判詞,裁定劉勝訴。(資料圖片)

「中大本土學社」創辦人劉穎匡2018年以獨立本土派身份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卻遭選舉主任以他支持港獨為由而取消參選資格,劉早前提出選舉呈請,法官今(13日)頒下判詞,裁定劉勝訴,本來由范國威當選的選舉結果宣告無效。

法官於判詞中指出,在本案聆訊前他在2019年9月4日才為香港眾志周庭提出的選舉呈請頒下判詞,而本案的爭議與周庭一案大致相同,即選舉主任在裁定參與人提名無效前,未有給予對方機會,以回應選舉主任用以取消其參選資格的理據,法官認為找不到理由在本案中要作出與周庭一案不同的結論。

法官重申,單憑劉穎匡簽署提名表格上的聲明,並不足夠滿足《立法會條例》對參選人需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選舉主任有權查證劉是否真誠。而選舉主任在作出決定前未有給予劉回應的機會,是在補選構成重大不尋常,因此法庭應裁定呈請得直,至於選舉主任裁定劉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是對或錯,則並非由法庭判斷。

法官因此裁定劉穎匡勝訴,范國威在該次補選中並非有效當選。

於補選中當選的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今回應指,裁決意味著他或失去議席,他將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大原則是他不認同選舉主任有DQ參選人的權力。范又指不會因劉穎匡勝訴致其失去議席而感到可惜,因為他認同要捍衛政治公民權利。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