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請擬引入定期查核 每輪候2.5年或被查資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16 15:20

最後更新: 2019/09/16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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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輪候冊最新有25.61萬人,正待上樓。(資料圖片)

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最新達5.4年,為確保公屋資源用於協助真正有需要人士,消息稱房署建議引入定期查核機制,審檢尚未到達資格審查階段的一般申請者,盼踢走不合資格者,只有「高齡單身」及「長者申請」可望豁免,料下星期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討論。

按規定,公屋申請者由提交申請當日至簽訂租約當日,在任何時段都必須符合申請資格。現時房署做法,會為輪候5年以上「配額及記分制」下的一人申請者,加設資格審查,確保申請者符合公屋輪候資格。而一般家庭申請者,除非被投訴或有資料更新,否則一般情況下,交完申請表後、配屋前也不會再進行資格審查。

一般申請者引入資格審查 每輪候2.5年或需被查

TOPick早前已報道,指房署擬加強抽檢。事隔約兩個月後,據悉房署打算把查核機制,擴展至一般申請者當中,建議在2020年第四季推行新措施。屆時房署會隨機抽選5%至10%的目標申請者,要求他們申請是否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而無須提交證明文件。倘他們申報符合申請公屋資格,房署會再隨機抽選適當比例,要求他們提供證明供查核。目標申請者是指申請公屋當日起計,已輪候公屋逾2.5年但在一年內尚未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者。

房署建議會以郵遞發信予所有目標申請者,要求他們申報最新家庭入息及資產狀況,以至邀請申請家庭提交證明文件供查核,申請者也可按意願表明撤銷申請。倘未有交回申報表或不符合申請資格,公屋申請就會被取消。

倘入息資產超標者重新申請公屋 或延後配屋

按現行規定,倘入息或資產超逾限額,令公屋申請被取消,申請者可於申請取消當日起計6個月至兩年內,提出要求恢復申請,一般2至3個月入可獲接納申請。在過去5個年度因入息或資產超標已被取消申請的個案,有5840宗,然而卻高達5750宗申請,最終獲恢復申請。

據悉房署認為,現行恢復申請機制,或引起對其他申請者造成不公平。也有意見認為,房署應盡量防止申請者故意壓低入息及資產,再恢復申請。

房署建議新方案,供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討論,研究在是否縮短恢復申請的時效至最少6個月;以及只容許申請人要求恢復申請1次。另外又要求小組討論,建議應否在接獲恢復申請要求的1年內,才隨機處理恢復申請要求。

申請者倘全部成員現住公屋 申請期或一刀切最多凍結1年

按現行規定,若家庭申請者的申請表內,全部家庭成員均現居於公屋,相關申請將被凍結一年;「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可獲豁免,這意味「兩爺孫」或長者欲另組織家庭,另申請公屋可獲豁免凍結。

不過房署建議小組議決是否一刀切取消相關豁免,所有原先獲豁免的申請家庭,是否需受凍結期限制,包括半年或1年後才把其申請放到輪候冊中。

記者: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