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巴基斯坦籍非法勞工判入獄22個月2星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16 15:53 分享: 分享: 熱門 DSE 金像獎2024 超市大搜查 癌症殺手 逆天奇案2 新手爸媽 名校專區 高才通 到校服務 會員有獎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入境處1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及後於九龍灣拘捕2名48歲及49歲的巴基斯坦籍男子,被捕時正搬運貨物;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只出示「行街紙」,經調查後發現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上周五(1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22個月2個星期。 一名涉嫌聘用該兩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處方警告,根據《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責任編輯:陳正怡 罪案 罪行 入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