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未補價單位准長者業主大屋換細 10月14日接受申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18 14:09

最後更新: 2019/09/1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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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啟德花園是可以參與先導計劃的屋苑之一。(資料圖片)

房屋協會宣布,今年10月推出「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讓擁有房協「住宅發售計劃」單位業權滿十年的長者業主,在未補價情況下,於第二市場先出售單位,再憑「交易許可證」於房協或房委會第二市場購買實用面積較小的單位,刺激資助出售房屋市場流轉。

房協稱,業主再入市置業無期限,目的是為長者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料「住宅發售計劃」當中有1310個單位合資格參與計劃。

房協行政總裁黃傑龍(中)稱,長者業主再入市置業無期限,目的是為長者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林宇翔攝)

行政總裁黃傑龍預計,有兩類長者會較傾向「大屋換細」,包括倘業主欲套現一筆資金,改善退休生活;以至希望換樓,盼住近家人,方便照應。在近期樓市波動下,他強調,計劃旨在提供更多選擇,非鼓勵業主賣樓換屋,房協無設下換樓目標數字,但先導計劃會在一年後檢討。

參與先導計劃的資格,所有業主及已登記家庭成員,均需年滿60歲;業主擁有單位滿十年;以及於提交申請前24個月,至簽訂新購細單位的臨約當日,業主及所有已登記家庭成員,不可擁有任何本港住宅物業。房協強調業主換樓期間,可考慮先租屋暫住,待適當時機才入市選購未補價單位,但期間不可置業。

合資格業主除按現行第二市場規定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外,在出售單位前必須先向房協申請「交易許可證」,申請費用為250元,需時大約1個月。「交易許可證」及「可供出售證明書」均不設期限,讓業主有充裕時間作出合適的決定和安排。

業主在完成出售其原有單位(即簽訂轉讓契據)後,可在任何時間向房協及/或房委會分別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以購買「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或房委會第二市場的單位。「購買資格證明書」同樣不設期限,業主可在任何時間在上述第二市場購買一個實用面積較原有單位細小的單位。業主在成功購買新單位後,須承諾在簽訂新單位轉讓契據的首兩年內,不得在上述第二市場出售該單位。

記者: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