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7.28中上環示威17人涉暴動再押後 控方承諾下次提訊作檢控決定

社會 21:04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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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8日上環反修例示威中,45人被控暴動罪,今日(25日)再提堂。(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警方於7月28日上環反修例示威中拘捕共45人,今(25日)分4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1案17人被控1項暴動罪,控方申請押後4星期,並承諾屆時將作出檢控決定。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0月29日再訊,准17名被告保釋,期間可以離境及毋須守宵禁令;另案24歲大學生則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押後案件至10月24日聽取答辯。

涉及17名被告的案件今再提訊,控方申請押後4星期,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100多小時的錄影片段及錄取24名證人口供,以及對部份證物作檢驗。控方承諾4星期後將作出檢控決定,另指出案情嚴重,暴動中涉及用火的情況,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

另案被告陳子謀(24歲;中大學生),辯方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申請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但剔除宵禁令。

裁判官押後涉17名被告的案件至10月29日再訊,准各人以1,000元保釋,期間須居於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可以離境及毋須守宵禁令;但被告如要更改住址,須24小時前通知警署。其中第10被告廖頌賢(30歲;飛機師)及第12被告廖天駿(28歲;文員)因受訓及工作需要,有可能須突然離港多於1星期,裁判官准兩人於離港前24小時前通知警署,以豁免到警署報到。

裁判官押後另案至10月24日聽取答辯,准被告續以現金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及需到警署報到。

首案涉及11男6女共17名被告,案中被告為陳偉林(21歲;廚師)、甄凱盈(22歲;文員)、陳澤鋒(22歲;技工)、布紫晴(24歲;教師)、何栢耀(17歲;學生)、梁志鵬(20歲;學生)、楊位醒(31歲;廚師)、彭雨彤(20歲;學生)、劉耀銓(28歲)、廖頌賢(30歲;飛機師)、陳永琪(28歲;護士)、廖天駿(28歲;文員)、林皓正(22歲;電工)、廖紫婷(19歲;學生)、李樹樺(21歲;無業)、胡嘉俊(21歲;裝修工)及張雯曦(19歲;無業)。17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參與暴動。

第二宗案件涉及1名被告陳子謀,他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7月28日,在上環信德中心地下管有1支伸縮鋼棒。

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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