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借錢容易還錢難借債業欠監管 消委會研究過度借債最嚴重債仔逾120個債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26 10:52

最後更新: 2019/09/27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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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法律保障事務小組主席陳家殷大律師(左)指,過去10年持牌放債人數目由2009年的779個,大幅增至今年的2260個。(車耀開攝)

鼓勵借錢廣告及電話推銷近年湧現,以「借錢容易、還錢輕鬆」作招徠。消委會發表《保障消費權益—改革放債法規和營商手法報告》,指借貸市場欠缺透明度,廣告內容有誤導之嫌、放債人的營銷手法進取惟備受質疑;而消費者則對信貸產品、信用評級及貸款利率等基本概念一知半解,面對以「低利率、高回饋、易批核」等招徠廣告,容易導致過度借貸,形容情況令人擔憂。

報告指,過度消費及債務處理不當及沉迷賭博是消費者累積債務的主因。除消費者低估延遲還款後果,消費者向二、三線放債人借貸漸成趨勢,一般借款額僅1萬元以下,正因為借款額少,借款人可能向多達10個放債人借錢,最嚴重個案甚至有超過120個債主。

報告調查結果亦顯示,消費者面對甚為進取的營銷手法,在條款及細則毫不清晰的情況下,以貸款申請簡單方便,誘使消費者誤以為能以「“低”利率償還貸款 」。 但往往具體還款條款及細則在簽訂合約後才被披露,又或是隱藏在合約的複雜條款當中,在消費者不理解其中的內容或有壓力的情況下迅速簽約,消費者難以掌握當中借貸的真實成本及其應履行的規定。

過去10年,本港消費借貸市場快速增長,持牌放債人數目由2009年的779個,大幅增至今年的2260個;認可機構提供的信用卡透支及個人貸款金額亦升逾2倍至6739億元。

消委會又指出,縱使借貸市場急速增長,惟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卻40年沒有重大修改;現行規管架構出現欠缺行業規管、牌照審查不足、對放債人行為監管不足、以及缺乏審慎的信貸評估等問題。

消委會指出,啟動法規改革已刻不容緩,研究促政府成立特定行業規管機構,監督及指導業界;政府同時應牽頭以協調非政府組織和業界,強化資訊及教育工作,增加消費者對信貸的認知。

記者: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