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催生後不治 丈夫及胞姊入稟向醫管局索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27 13:20
最後更新: 2019/09/27 13:21
伊利沙伯醫院於2016年發生孕婦催生時死亡事件,死者丈夫及胞姊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醫院職員疏忽及未有履行職責,未有向死者提供適時及合適的檢查及治療,因而向醫管局索償。
原告為死者葉素欣(譯音)的兩名遺產管理人,包括死者丈夫馮遠東及胞姊葉素莉(均為譯音);被告醫管局。入稟狀中指,死者於2016年4月5日至10月9日期間,獲伊院接收為病人,並負責照顧死者的產前護理及生產過程。
入稟狀續指,於2016年10月6日至9日期間,由於被告職員的疏忽及違反職責,未有向死者提供適時及合適的檢查及治療,以及未有紀錄死者的狀況,最終導致死者於2016年10月9日死亡,原告因此入稟向醫管局索償。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