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13上水非法集結兼襲警准保釋 陳浩天稱到庭途中遇襲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27 16:24

最後更新: 2019/09/2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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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7.13上水非法集結兼襲警准保釋,陳浩天稱到庭途中遇襲。(陳國峰攝)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於7月13日「光復上水」遊行完結後被捕,警方調查後落案起訴陳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案件今(2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保釋,須守宵禁令。陳稱於到法院途中遭4名疑似南亞裔人士襲擊,被電筒擊中耳後及右盆骨,惟陳表示不就事件報警。

被告陳浩天(29歲),報稱無業,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及1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及於同日同地襲擊警長陳國深。

陳浩天稱今到法院應訊途中遇襲致耳後受傷。(陳國峰攝)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2月4日再訊,被告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候訊,期間須住在報稱住址及於凌晨12時至早上6時須守宵禁令,被告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1次。另外,辯方向法庭申請被告於9月27日至30日,及10月2日至3日離境期間不須守宵禁令,獲裁判官批准。

被告陳浩天表示於到法院應訊途中,遭4名疑似南亞裔人士襲擊,被電筒擊中頭部耳後方位置及右盆骨,耳後方有紅印,陳稱不會就事件報警。

另外,陳於聆訊完結後接受訪問,指現實中「不受傷,不被捕」此口號難以達到,但不代表市民要停止抗爭,他又鼓勵市民於抗爭道路上堅持下去。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