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會提示會員公司向前線發指引 協會會長:合理情況下不阻警追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0/10 12:09

最後更新: 2019/10/1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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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球指,警方進行拘捕已屬合理理由,可以進入物業範圍。

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商場周一(7日)發生衝突,新港城保安曾阻止防暴警察進入商場,因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拘,事件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今早(10日)在電台節目指,他已4次提示會員公司,希望物業管理尋求法律意見,向前線員工發指引,在合理情況下不要阻撓警方追捕。

陳志球指出,若警方當時已解釋要進行拘捕,相信已屬合理理由,可以進入物業範圍。他又指,過去數個月,物業管理人員都向他表示有很大壓力,但認為物業管理公司有為前線員工提供包括法律支援在內的保障。

他說,有公司已為員工進行「演練」,相信前線員工知道如何應對警員進入管理範圍的情況。

大律師黃宇逸在同一節目中表示,如果保安員明知警方有權進入私人地方執行職務仍不放行,已構成故意阻撓警員。然而,如果保安人員可能因為警員當時說法,而誤會對方無權進入,因而以故意推門阻止警員進入,則不一定是故意阻撓並觸犯阻差辦公罪。

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商場周一(7日)發生衝突,商場保安曾拒絕防暴警察進入商場,警方指有人涉嫌一度阻礙警務人員進入商場,警方拘捕年齡介乎28至62歲的3男2女,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5人獲准保釋,下月再向警方報到。

記者:勞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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