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浮山有回收場非法處置「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判罰款8000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0/16 17:52

最後更新: 2019/10/1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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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浮山有回收場非法處置「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判罰款8000元。(資料圖片)

流浮山深灣路的「特佳貿易公司」回收場,未領有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情況下,非法處置受管制電器廢物,今日(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判罰款8000元,亦是自去年12月31日實施「四電一腦」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管制以來,首間被環保署成功檢控的公司。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在「四電一腦」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管制實施前,環保署已對新界的露天回收場進行多輪巡查,提醒回收場負責人新的管制要求及署方於管制實施後的執法行動,至今已巡查新界的露天回收場逾900次,加強掃蕩及取締仍然違規作業的廢電器回收場,署方指涉案回收場非法處置屬電器廢物的廢顯示器,並正就另一宗懷疑違規個案進行調查。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豁免情況外,任何人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不包括修理)「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即被棄置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均須領有相關的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

責任編輯:吳婉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