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兩年間82宗職場欺凌投訴個案無人問責 工會斥醫管局縱容促正視問題

社會 14:01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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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職工總會近年接獲醫護求助,指醫管局縱容管理層侵犯員工私隱作職場欺凌手段,即使當事人投訴,申訴制度亦存在漏洞。(陳智良攝)

公院長期醫護不足,醫管局職工總會斥歸究嚴重職場欺凌,有醫護求助指管理層以侵犯員工私隱,作為職場欺凌手段,即使當事人投訴,申訴制度亦存在漏洞,批評醫管局縱容,促局方正視職場欺凌問題,並針對職員投訴及上訴制度作改革。

醫管局職工總會過去2年接獲82宗求助,當中涉及職場欺凌、被孤立、表現評核不公或被當眾指罵,有求助人報稱新界東醫院聯網一間護養醫院的管理層,曾秘密下令院內九個病房所有護士,記錄兩名醫生出入病房的時間及每次在病房診治病人的數目。

涉事醫生向聯網總監投訴,獲回覆稱秘密監察可收集真實數據作人力統計,直指並非針對該兩名醫生;涉事醫生其後再向職員上訴委員會投訴,惟仍獲回覆投訴不成立,並認同醫管局的做法。

工會稱,據私隱條例指按一般情況下,僱員監察應以公開方式進行,除非存在相關特殊情況的理據支持,否則已屬嚴重侵犯個人私隱;認為涉事醫院管理層沒任何合理原因下,動員全院護士秘密監察兩名醫生,明顯觸犯私隱條例,批評做法主動破壞同事之間互信關係、製造對立,企圖孤立兩名醫生,有意向個別員工職場欺凌。

職工總會代表兼註冊護士文雪瑩亦稱,自己曾於不知情及沒合理的解釋下,遭上司複製其病假證明書,傳閱予無須參予核實該文件的同事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其投訴後已介定以上事件為違例個案,並向院方提出建議,惟當文向院方投訴,卻獲回覆指投訴不成立。

文又指,於調查期間有證人曾證實自己清楚看到其上司複製其病假證明書,連上司亦曾承認,然而在調查小組的報告中,有關以上證人所提供的證供「被消失」,院方對私隱專員建議亦隻字不提。她又批評,現時投訴及上訴機制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亦不設三方對質;而職員上訴委員會(SAC) 無醫護及工會成員,難確保調查客觀。

工會主席林娟醫生表示過去2年接獲的求助個案,至今未有任何投訴對象需處分,不少個案投訴後更反遭報復,形容機制形同虛設,甚至對投訴人造成二度傷害,有投訴人投訴不果被持續敵視,最終迫於無奈離職。

林指,當局往往將欺凌視作個別管理層溝通問題,該會已經多次去信當局,亦曾與局方高層會面作反映,但未見任何改善措施;要求局方正視問題,建議局方界定職場欺凌,同時確立為操守問題,並改革制度,包括允許工會代表陪同投訴人及協助發言,增加SAC人數及代表性,調查期間設三方對質,並設立調解機制。

記者:洪芷晴、李明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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