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佐級申禁登選民資料免「起底」提上訴 上訴庭押後明早判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0/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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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警隊員佐級協會為免警員「起底」,上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載有選民全名連地址的選民登記冊供公眾及候選人查閱。法官早前拒絕頒下臨時禁制令,協會一方今(21日)提出上訴,指為了選舉的公開性使警員子女面臨遭綁架的風險,代價太大。上訴庭今聽罷陳詞後,押後至明午4時頒布書面裁決。

協會上周三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法官拒絕受理,但容許協會可於上周五(18日)下午前提出上訴,期間暫時頒下禁令。協會最終於上周五提出申請,上訴庭今早開庭審理。

代表協會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今陳詞時指,選民的私隱權是基本權利,鑑於現時社會狀況,警員被「起底」的情況愈趨嚴重,尤其包括警員的配偶及子女均被「起底」,為應對上述風險,陳認為選管會不應再同時將選民的全名及地址提供於公眾及候選人查閱,此舉並無合理目的。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質疑,同時公開兩項資料的做法,是為了讓候選人可向選民發放選舉廣告,以及讓選民查閱其資料是否被正確登記,及監察是否有種票等情況。陳同意說法,但認為同時公開兩項資料的做法並不合比例,加上《基本法》26條保障香港市民的選舉權,選管會現時做法等同選民需先交出個人資料,符合此條件後才可享有《基本法》賦予的選舉權。

陳又指,選管會做法使警員的個人資料成為武器,事實上警員子女的利益應被放在首要位置,若同時公開警員的全名及地址,可致警員及其家人被跟蹤,而不僅限於網路「起底」。陳續指,警員子女面臨遭綁架的風險,「為何這個代價應由選民承擔?這個代價太大!」

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梁偉文則回應指,明白警員現時面對的困難,但公開選民的全名連地址確實有其必要性,因為為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選舉之中,市民有權監察,包括查核是否有選民不符合選民資格卻仍獲登記等。梁又認為本案情況根本不牽涉選民的私隱權,因為選民一旦登記,即默許了選管會將其全名連地址公開予公眾查閱及供候選人使用。

梁續指,候選人使用選民個人資料的時候需遵守相關規定,即只可將資料用於選舉用途,若有違規候選人等同觸犯法例,將要面對後果,加上現時根本沒有證據指選管會所披露的個人資料會被用作「起底」等用途,而有警員已被「起底」,正正反映他們的資料來源並非選民登記冊,若然申請人要禁止被查冊,即婚姻登記處及土地註冊處的查冊制度亦需取消。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