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寵物公園增至50個 擬開放更多地區作「寵物共享公園」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0/21 18:41

最後更新: 2019/10/2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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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於2019年1月1日起推出「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開放以下公園讓市民攜同寵物入內,讓不同的使用者在共融環境下使用公園設施。(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與毛小孩同遊公園,舒展身心,是不少寵物主人理想中的假日活動。康文署表示,現時轄下的寵物公園,已由2010年的19個,增加至2019年8月的50個。而署方亦擬檢視今年初推行﹑為期一年的「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並考慮於更多地區開放為「寵物共享公園」。

康文署於今年1月1日起,於全港6個公園推行為期一年的「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開放給狗主帶同狗隻入內,惟有關公園原先並非為擁有寵物的使用者而設計,園內適合寵物使用的配套設施比寵物公園少,康文署向海濱事務委員會提交的簡報表示,已在計劃下為該6個公園增添寵物排泄物收集箱,以及加強清潔公園。

署方在簡報中說,「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反應正面,會檢視寵物主人及其他使用者的意見,並在計劃推行一年後進行檢視,亦會考慮開放更多地區推行「寵物共享公園」計劃。

「寵物共享公園」名單:

  • 山頂花園
  • 啟德跑道公園
  • 棠蔭街山邊休憩處
  • 大窩口道遊樂場
  • 城門河第三海濱花園(B區)
  • 宏業南街休憩花園

環境局推行的《戶外燈光約章》措施,已實施約3年。(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此外,環境局於2016年推出《戶外燈光約章》,鼓勵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承諾在晚上11時或午夜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裝置。環境局指,《約章》實施約3年,至今已獲得約5,000個來自不同界別的參與者支持,涵蓋政府機構﹑酒店﹑金融機構等。

局方稱,正檢討《約章》成效,包括進行問卷調查﹑焦點小組訪問及已於9月時舉行3場公眾參與論壇,評估公眾對措施的意見及未來發展,以及向政府建議更多有效管理戶外燈光的方案。

記者:陳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