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26包圍警總玻璃門噴黃漆 無業漢認罪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0/22 13:11

最後更新: 2019/10/2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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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東區法院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43歲無業漢早前涉參與6.26圍警總示威被捕,其後被控4罪。被告今(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及1項刑毀罪,另否認1項襲警及1項刑毀罪。裁判官押後判刑至11月25日,另外兩項控罪亦於當日審理。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日對警察總部玻璃門噴黃漆。

案件今再提訊,被告吳定邦(43歲)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及1項刑事毀壞罪。案情指,於2019年6月26晚上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外有上千人參與示威集會,期間有約20名人士於警總東翼門外衝擊持盾的警員,當中有人以雨傘打盾及責罵警員,而警方從錄影片段中發現被告身處其中。其後,被告再到警總正門外,對玻璃門及玻璃屏噴黃漆,亦被警方拍攝隊所拍到,被告其後於8月9日被捕。

被告另否認1項襲警及1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6月26日,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東翼門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麥文禹;被告另被控於今年6月26日及27日期間,在警總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財產,即兩個閉路電視鏡頭。

裁判官押後判刑至11月25日,而被告否認的兩項控罪亦於當日審理。被告無保釋申請,須還押候審。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