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連儂牆襲擊拍照男途人 司機判服務令官勸喻「要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0/25 13:51
五旬貨車司機於8月在屯門澤豐輕鐵站附近的連儂牆撕走牆上的紙張,有男途人目擊事件感不滿,遂舉機拍攝,司機拉起途人上身,以膝頭撞擊並推他頭部向牆。司機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今判刑時勸喻,「運動未完,經過連儂牆你可能會唔開心」,寄語司機「要忍」,判以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司徒文輝(54歲)被指於2019年8月4日,在屯門新和里近輕鐵澤豐站之行人天橋襲擊沈姓男子,對其造成身體傷害。
案情指,案發日晚上,事主不滿被告撕走連儂牆上的紙張,遂以手機拍攝,被告不發一言即向事主施襲,其間男途人發現並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指「我都係衝動推咗佢一下」。
被告親自求情指,自己一時衝動做錯事,望獲輕判。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指,法庭不能接受暴力行為,「你對社會運動有啲意見,你可能有啲唔開心,是可以理解的」。裁判官續指,人人都有手機,隨時可以拍攝,的確是「好挑釁的行為」,但「運動未完,經過連儂牆你可能會唔開心」,寄語司機「要忍」,一旦使用暴力,後果自負,「你仲有成頭家等你養」,判以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