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規定船隻救生衣數量不得少於最高可運載人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0/25 14:33

分享:

分享: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政府刊憲建議修訂《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加強本地船隻救生衣配備的規定及提升大型海上活動的海上安全,下星期三(3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運房局發言人解釋,擬議措施包括規定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適合的救生衣,數量須不少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

局方稱,由於每段航程在船上的兒童及成人數目或有不同,成人及兒童救生衣的適用標準不一,船隻須為每段航程配備不同組合的成人及兒童救生衣;當局在本地一所大專院校的協助下,研發一款成人及兒童均適用的兩用救生衣,以確保建議切實可行。

當局補充,為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政府建議就現有行政措施進行立法,規定船上所有兒童須全程穿上救生衣,船長須備存乘客和船員名單作應急用途。

政府已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及相關業界組織,所有持份者均支持。

責任編輯:陳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