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樓科大生危殆靠呼吸機維生 消息指仍未需要做腦幹死亡測試

健康資訊

發布時間: 2019/11/06 12:12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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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墮樓的科大生目前危殆,需靠呼吸機維生。

周日(3日)多區發生嚴重衝突,凌晨大批人士在將軍澳唐明街一帶集結,大批防暴警察在尚德邨、廣明苑發射多枚催淚彈清場,期間一名22歲香港科技大學學生由尚德邨一個停車場的3樓墮下至2樓重創昏迷,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消息指傷者接受2次手術後仍然危殆,需靠呼吸機及強心藥維生。外界有傳傷者出現腦幹死亡跡象,但據了解傷者仍未需要進行腦幹死亡測試。

網傳受傷學生對外界刺激無反應,科大學生會臨時會長黎煒進指,基於家屬意願,不會討論或評論周同學的病情和現時的情況,只可說大部份在網上流傳的消息並非屬實,醫生的資訊才是最準確,未來學生會也不會再評論他的病情,亦不便透露校方與周同學家屬之間的對話內容。

警方昨晚(5日)在警察總部舉行記者會交代指,對於這宗「有人受傷」事件表示難過及傷心,強調當晚行動完全無阻撓過任何消防車及救護車離開,亦無阻礙任何救護工作。警方指,事發當日凌晨有人在唐俊街一帶集結堵路,並向警員投擲磚頭和玻璃樽,警方多次警告後,曾施放過44枚催淚彈、11枚橡膠子彈、3枚布袋彈及1枚海綿彈。

警方表示,消防員當時有到場處理一宗一級火警事故,期間發現有人從高處墮下,要求救護車增援。而警方同時由廣明苑向停車場上面驅散,當時警方並不知道有人受傷。警方續指,傷者墮樓停車場2樓矮牆外是平台,但3樓矮牆外沒有平台,不排除傷者誤以為3樓矮牆外有平台,跨越矮牆後不幸墮下。警方表示高度關注事件,並對傷者家人表示慰問,目前事件已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

何謂腦死亡

傷者至今仍然危殆,目前仍未需要進行腦幹死亡測試。根據香港腦科基金會資料顯示,腦死亡是指全腦(包括大腦及腦幹)功能永久喪失,不能逆轉,康復無望。在本港,以「腦幹死亡」作為腦死亡定義,判斷腦死亡的臨床標準,是指無法復原的昏迷病,人喪失所有腦幹反射及出現窒息(無自主呼吸),即屬腦死亡。

腦死亡如何發生

當血液或氧氣不能再供應腦部,便會造成腦死亡。成因包括心跳驟停、心臟病發作、中風、血塊出現等,引發氧氣無法輸送至腦部,或血管堵塞等不同情形。而嚴重頭部創傷、腦出血、腦腫瘤、感染如病毒性腦炎等,亦會造成腦水腫,或腫瘤、出血等佔據腦部,令腦神經細胞死亡,最終導致腦死亡。

判定腦死亡準則

要診斷腦死亡,必須先符合是可導致腦死亡的嚴重腦外傷;病人是因窒息而無反應及無自主呼吸,需用人工呼吸機輔助,但必須排除是由肌肉鬆弛藥或其他藥物導致窒息的可能性。

醫生會確認病人昏迷原因,進行雙側瞳孔對光線無反應、雙側角膜反射消失、耳道灌水後雙眼無運動、給予強痛刺激後不能引起三叉神經分佈區反應、嘔吐反射消失、咽反射消失,最後再進行窒息試驗,即病人拔喉後不能自主呼吸,合共7個臨床測試。

判定腦死亡,需要觀察一段不少於4小時的時間,並需由2名資深醫生先後測試共2次,才能作準。而這2名醫生必須與器官移植事務無關,以防利益衝突。

責任編輯:陳昊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