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大灣區16項新措施 免港人灣區買樓限制
發布時間: 2019/11/06 19:14
最後更新: 2019/11/06 19:17
粵港澳大灣區領導小組今日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特首林鄭月娥會後表示,會議上同意落實十六項新措施,包括便利港人到大灣區九個城市購買房屋,豁免需要買社保等條才可買樓的要求;而異地開戶試點會由目前一間銀行,推展到其他銀行;港澳和內地亦會探索跨境理財通雙向機制。
林鄭月娥指出,有關16項新措施分成「便利港澳居民」、「專業界別發展」及「建設國際創科中心」三大類別。「便利港澳居民」方面涉及七項新措施,包括:
1。豁免港人需要買社保、居住內地等條件才可在內地置業的要求,讓港人可享與內地居民的同等待遇,在大灣區九個城市購買房屋。
2。在內地城市工作的港澳居民,其子女可享有與內地居民子女同等的教育安排。
3。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雙向機制,意味灣區的居民可跨境進行財庫管理及投資。
4。非中國籍的香港商界人士要在大灣區停留,可辦理有效期兩年或五年的簽證或居留許可。
5。在大灣區經營的本港醫療機構,可使用香港註冊藥物及常用醫療儀器。
6。更便捷港澳居民在大灣區使用電子支付。
7。異地開戶試點會亦由目前一間銀行,推展到其他銀行。
「專業界別發展」方面則推出6項新措施,涵蓋的專業包括律師、建築業及保險業。「建設國際創科中心」則有3項措施,如支持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中央將推出政策便利人員、資金、貨物及訊息流通;以及為「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限制」,兩項推動醫療科技發展的措施。
林鄭下午於會上又提到,雖然自今年六月以來,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衝擊。預計本港2019年第三季本地生產總值,較去年同期實質下跌2.9%,香港更須積極推進各項有利經濟發展的工作,包括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希望為香港發展拓展新空間、增添新動力,讓香港市民,特別是年輕人獲得更多發展機會。
責任編輯:李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