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指死者「呃緊人」擬整蠱對方 指次被告建議「老笠」等同整蠱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07 15:59

最後更新: 2019/11/0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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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高院審理。(資料圖片)

荃灣工廈單位石棺藏屍案,涉案3名無業被告被控謀殺罪,案件今(7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完成舉證,首被告自辯指與死者張萬里(阿J)是生意拍檔關係,他指於案發前1天,死者要求他借出50萬或100萬現金用作澳洲房地產項目投資資金,其後改為要求20萬現金。首被告遂於當晚與另外兩名被告人提及,質疑阿J「係咪呃緊我哋呢」,「不如整蠱佢啦」,首被告指次被告稱「老笠佢一次啦」,首被告供稱「嗰刻我覺得老笠係整蠱」。

3名被告分別為曾祥欣(30歲、又名阿T),劉錫豪(24歲,又名阿豪),張善恒(27歲,又名阿K),3人均報稱無業,同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張萬里(28歲,又名阿J)。

首被告作供稱於2007年認識死者張萬里(阿J),他形容兩人是生意拍檔,他指阿J於大眾及邦民工作,首被告稱主要作為中介人介紹其他人向阿J借貸。首被告指阿J其後會要求借貸人將大部分款項交予他投資,首被告可從中獲取佣金。

首被告續稱,阿J的確曾替借款人投資,但須視乎阿J心情。首被告指阿J偶爾會將款項投資「窩輪」,因為「佢話啲錢唔係佢嘅,輸咗算數,贏咗佢袋」,首被告稱阿K賺錢後有時會歸還款項予該借貸人。

首被告稱曾與阿J及1名內地投資者商議開設公司事宜,阿J並於對方面前開了1張200萬支票給他,作為投資公司用,而該內地投資者亦隨即交出1張200萬支票予阿J,首被告稱事後阿J給他100萬元。

首被告又稱曾向阿J借貸1萬元,阿J則寫下20萬欠單,首被告稱阿J以防他不還款,並著他找人借款。首被告又稱曾向阿J借貸5,000元作為醫療開支用,而阿J亦寫下欠單。首被告形容阿J是守財奴,故所有事情均需以文件紀錄。

首被告表示與阿J有不少錢銀來往,多年來他曾賺取數百萬,而於案發前1年,首被告估計1年賺取數十萬元,而大部分收入來源均需阿J協助。

首被告又指,2016年2月底,阿J曾提及投資澳洲房地產項目,擬由首被告物色他認識的內地金主籌錢,阿J稱可獲利潤為投資金額8至10倍。

及至2016年3月初,首被告與另兩名被告及阿J於荃灣一酒吧傾談,首被告指阿J再次就澳洲房地產項目發表偉論,他指阿J稱毋須500萬,只需300萬便可,要求他物色金主。首被告稱當時沒有應承阿J的要求,之後阿J表示會再找他。

首被告稱與另外兩名被告步行返回案發單位,他指次被告途中稱「冚佢唔到,拎唔到錢」,首被告稱當時意會是「整唔到佢醉」。

及至案發前1天,首被告供稱阿J來電稱就澳洲項目急需要錢,阿J要求可先轉帳100萬或50萬元,之後又改稱20萬元亦可。首被告稱與其餘2名被告其後談及阿J要求借錢一事,首被告質疑阿J「係咪呃緊我哋呢」,問及另兩名被告「覺唔覺得佢呃緊人」,首被告指第3被告稱「都應該係呃你㗎喇,唔好借錢俾佢」,首被告遂建議「不如整蠱佢啦」。首被告指第三被告稱「老笠佢一次啦」,首被告供稱「嗰刻我覺得老笠係整蠱」,並建議到觀塘海濱行事,惟3名被告到場視察後發現附近太多閉路電視,計劃最後告吹。聆訊下午續。

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