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6至9月錄256宗自殺及2,537宗屍體發現等個案 創5年同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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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13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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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現場就案件的初步分類計算,今年 6 至 9 月警方接獲的自殺,包括有人上吊或從高處墮下的數字為 256 宗。(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反修例風波未止,警方今年6至9月,接獲256宗自殺及2,537宗發現屍體、送院前或送院時死亡的個案,分別較去年同期上升超過1成,兩項數字亦創5年同期的新高。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3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問時表示,警方今年6至9月在現場就案件的初步分類計算,接獲自殺(包括有人上吊或從高處墮下) 數字為 256 宗,較去年同期的222宗,增加14%;而發現屍體、送院前或送院時死亡的數字則為2,537宗,較去年同期增加311宗,增幅達15.3%。

6至9月期間 自殺(包括有人上吊或從高處墮下)(註一) 發現屍體、送院前或送院時死亡個案(包括未能在現場確定死因)(註二)
2019年 256 2,537
2018年 222 2,226
2017年 250 2,407
2016年 235 2,161
2015年 216 2,159
註一:為警方就案件的初步分類。
註二:在案件調查完結後可能會被重新分類,包括被列入為自殺案件。
資料來源:保安局

李家超稱,警方調查每一宗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的死亡個案,並把初步調查報告連同臨床病理學家或法醫科醫生的驗屍報告提交死因裁判官;如死因裁判官認為須予進一步調查,警方會進一步調查和提交詳盡死亡報告,讓死因裁判官決定是否進行死因研訊。

記者:陳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