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掉單車在將軍澳公路 21歲男生出院應訊准保釋守宵禁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1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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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警方上周三(13日)在多區拘捕堵路人士,1名21歲學生涉將單車掉在將軍澳公路及藏有鐵鎚,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被告早前留院觀察,今(18日)出院後被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調查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到2020年1月13日再訊,被告准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

被告張君龍(21歲)報稱學生,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以及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3日在將軍澳公路往九龍方向,將1部單車掉到馬路上堵塞道路,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及於同日同地管有1個黑色手柄鐵鎚。

被告早前由於仍留院觀察而缺席聆訊,今出院後首次到庭應訊,被告左腳有固定架。控方今申請案件押後,以待警方調查,包括尋找目擊證人及索取現場車輛的行車記錄儀,另索取法律意見以確認控罪適切性。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惟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以現金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住在報稱地址,被告須於每晚11時至早上6時守宵禁令及每周六到警署報到,案件押後到2020年1月13日再訊。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