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厚福街參與暴動 18歲文員出院應訊禁到案發現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22 13:15

最後更新: 2019/11/2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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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警方於本周日(17日)起封鎖理工大學,有示威者試圖反包圍警方防線,警方驅散行動中拘捕逾千人,其中20名示威者於周二(19日)在九龍厚福街被捕,同被控暴動罪,18人早前提堂及獲保釋,其餘兩人則仍留院,當中18歲文員今(22日)出院後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另涉管有思疑汽油彈,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0年2月14日再訊,等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被告李昌源(18歲),報稱文員,與另外19名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被告與同案19人於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龍厚福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被告另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1個思疑汽油彈、1枝爐氣、1枝鐵鎚及1個打火機。

被告早前留院觀察,今出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控方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今作出投訴指被告,被制服在地上,在無反抗的情況下遭1名警員用腳踢及把物件踢向他的頭部。另於送院後,被告向警方提出要聯絡律師,但24小時後才被警方予以允許。

裁判官最終押後案件至2020年2月19日,與其餘同案被告一同應訊,批准被告以現金1萬元保釋,不准離港,每晚11時至早上6時須守宵禁令,須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進入案發現場一帶。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