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奧數團貨不對辦 公司及經理認罪罰款及簽保守行為

社會 13:22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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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朱慶(中間戴墨鏡者)。(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香港奧協有限公司總經理涉於2018年向5人要約提供遊學團,包括參加「2018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訛稱由領有牌照的旅行代理商合約承辦。涉案經理被控5項提供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罪,香港奧協亦被票控5項同樣控罪。奧協今(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5項票控,辯方求情指案件源於被告一時疏忽。奧協被罰款2.5萬元及全額賠償事主;涉案經理則被判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12個月。

報稱總經理的被告葉朱慶(40歲),早前被控5項向消費者別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罪,其任職公司香港奧協有限公司亦被票控5項相同控罪。

經控辯雙方商討香港奧協有限公司今承認5項傳票控罪,而被告案件則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案情指,奧協於2018年於2018年5月22日在安利大廈4樓,向5位事主王才德、伍結輝、呂錦慧、陳偉亮及羅麗萍發出邀請信,邀請5名事主的親友參加同年8月2日至7日的泰國曼谷旅團,旅程包括參加「2018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而邀請信指旅程由領有牌照的旅行代理商金潤國際旅運有限公司合約承辦,但旅程事實上由深圳市運通商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承辦。

海關接獲5名事主投訴後展開調查,曾約見金潤的董事李先生,李指出曾於2018年5或6月期間會面被告,當時被告曾向李查詢泰國旅行團的事宜,但金潤從未承辦該泰國旅行團。

辯方求情時指,奧協自2012年起在各地舉辦數學比賽,促進香港中小學生與海外學生交流,而奧協以安排比賽為,並未有倚賴不良手法經營,而本次旅程有逾700人參加,但亦只有5人投訴。辯方又提到,被告原本委託1名鄧姓男子安排承辦商,而被告亦與金潤董事會面,當時有就泰國及台灣兩個旅程,但最終金潤僅承辦台灣旅程,辯方指案件出於被告一時疏忽,屬個別事件。

裁判官最終判奧協罰款2萬5千元,以及全額賠償5名事主,共港幣93,450元;被告則獲判以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12個月,期間不得再干犯提供虛假商品說明服務的罪行。

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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