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淨化海港計劃建築工料清單遺漏涉款逾3億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27 14:57

最後更新: 2019/11/2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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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就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作展開審查,發現污水輸送系統建造工程合約的建築工料清單,遺漏了投標者設計所載工程項目,結果渠務署向2名承建商分別支付1億8880萬元和1億7740萬元。(經濟資料圖片)

淨化海港計劃是香港重要的保護環境計劃之一,目的是改善維港的水審計報告就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作展開審查,發現污水輸送系統建造工程合約的建築工料清單,遺漏了投標者設計所載工程項目,結果渠務署向2名承建商分別支付1億8880萬元和1億7740萬元,以進行有關遺漏項目所涉工程。

報告指,在淨化海港計劃第2期甲的污水輸送建築工料清單中,其中分別有兩份合約遺漏了投標者設計所載工程項目,涉及臨時工程;在管理兩份合約的過程中,相關承辦商申報建築工料清單項目有所遺漏,沒有包括他們在投標時提交的技術建議書中部分設計,最終經顧問評估後,結果渠務署向2名承建商分別支付1億8880萬元和1億7740萬元,以進行有關遺漏項目所涉工程

報告指,計劃其中一份合約的工程展開後,渠務署全面檢討離心機廢液喉管回流系統的原有設計,並因應工地限制和不斷演變的運作需要,修改設計以進一步提升系統的功能和表現。儘管在設計階段已審視所有可供參考的工地記錄,力求確定地底是否有公用設施和構築物,且在修改系統的設計時已考慮工地限制,但承建商在進行挖掘工程期間,仍發現多項未有記錄的地底公用設施 (包括電纜管道)和其他無法預知的地底障礙物 (例如板樁),以致延遲工程進度

最終,一個工程部分獲准延長合約期88天以完成該工程部分,所涉延期完工費用為1640萬元。

另外,審計處發現,渠務署在移交工地和已完成的土木工程方面出現延遲,結果導致其中一份在合約下有3個工程部分獲准延長合約期196至496天不等,以完成相關工程部分,所涉延期完工費用合共5620萬元;另一份合約則有2個工程部分分別獲准延長合約期272和542天,以完成相關工程部分,所涉延期完工費用合共5640萬元

審計署建議,在日後推展工程項目時,渠務署需要把投標者設計涉及的工程項目,以總價項目形式納入建築工料清單宜更清楚確定工地附近是否有地底公用設施和構築物;在日後推展工程項目時,考慮視乎情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更有效減低承建商之間延遲移交工地和已完成的土木工程所造成的影響。

渠務署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記者:洪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