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否認旺角藏汽油彈 辯方質疑插贜嫁禍明年初開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2/0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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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理大學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答辯。(資料圖片)

9月21日旺角警署發生衝突,22歲理大學生涉藏汽油彈被捕,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答辯。被告否認控罪,辯方形容指控是插贓嫁禍,將會挑戰證物連鎖性,案件於2020年1月2日進行審訊,被告還押候審。

控方表示已完成調查及向法庭呈上案情撮要,要求聽取答辯。被告吳俊偉(22歲)否認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2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無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玻璃樽(樽口塞有一塊布)、1罐打火機燃料及1把鐵錘。

裁判官查詢是否需要安排審前覆核,辯方回應指,由於被告已還押兩個月,故希望盡快開審,又提到會挑戰證物連鎖性,形容對被告的指控是插贓嫁禍。

控方表示於審訊中將傳召控方證人,辯方將不會傳召辯方證人,但基於控方文件包括1張被告在警署所拍的相片,而相片中被告背起內藏玻璃樽、打火機燃料及鐵錘的背包,辯方或須傳召當時拍照的警員作盤問。

裁判官將案排期於2020年1月2日開審,預計審期為兩天,期間容讓辯方索取剩餘的控方文件,以及草擬同意事實;鑑於早前高等法院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續須還押候審。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