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首階段工程土地業權人須於12月27日前歸還土地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2/09 23:12

最後更新: 2019/12/09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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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指,會繼續協調各部門及機構,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房委會、房協、漁護署、社會福利署等,盡力妥善處理好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事宜。(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今年9月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等法例,在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張貼收回土地公告,落實發展計劃,包括新發展區的前期及第一期地盤平整、粉嶺繞道及相關基礎設施工程。發展局今日(9日)晚上表示,在工程範圍內的私人土地業權人,須在今年12月27日將土地歸還政府,受影響住戶、商戶或農戶的遷出限期,由明年3月底至2022年下半年不等。

發展局指出,在安置方面,截至10月底,約220個合資格住戶已獲房委會及房協編配安置單位,大部分獲配北區寶石湖邨,並陸續入伙;約150個安置申請正在處理或有待提供進一步資料,有關部門現正跟進這些個案;其餘約140個住戶不符合安置資格。

發展局續稱,受影響的合資格農戶除獲特惠津貼外,亦可考慮參與「特殊農地復耕計劃」(「復耕計劃」)或在日後落成的農業園進行復耕。至今為止,受第一階段發展影響的30多個農戶當中,11個農戶選擇參與「復耕計劃」,2個選擇農業園,另5個表示無意復耕。為爭取「復耕計劃」下的復耕土地於農戶在明年下半年開始陸續遷出時已準備就緒,當局鼓勵農戶在12月13日前表達他們的復耕意願,以便及時進行後續跟進工作。換言之,該日期並非申請復耕的硬性限期。

記者:陳曉瑩